采购卫生管理制度

2017-03-19 20:51 379

       1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鉴别技能,掌握对食料真伪、质量好坏的判定标准及鉴定方法。
       2、所有食料的供应商必须是经过严格评定的合格供应商。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是:证照(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、检疫证)齐全有效、生产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、实力规模满足公司需求、信誉良好。(每半年对供应商重新评估一次)
       3、猪肉必须加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疫印章。对病死或死因不明、来历不明的猪肉一律禁止购入。
       4、水产品、禽畜必须以鲜活为主,因故必须采购冷冻品的,必须经过严格检验方可购入,无异味、无腐烂、无霉变,具合格证明,在保质期内。
       5、副食、调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,不得采购三无产品或假冒产品。
       6、瓜果蔬菜类食料必须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检验证明,特别是《农残检验报告》,对农残超标的蔬菜瓜果一律不得购入。
       7、大米面粉食油必须是正规企业的产品,并有“QS”认证。
       8、厨具、餐具的结构及其主要原料必须符合餐饮卫生要求,出具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关部门的鉴定证明,否则不得擅自购入。
       9、仓库人员认真做好物品入库检验工作,发现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物品一律禁止入库并填写《不合格物品纪录》上报处理。
       10、入库待发物品必须分类存放、妥善保管,特别是化学洗涤物品与食料必须分开存放,防止污染。须冷藏保质的食料必须立即放入洁净的冷藏柜内进行冷藏,冷藏柜温度必须适宜,一般是0—5度。
       11、在与原料相适应的储存条件下原料储存周期:干货调料不超过15天,粮油不超过10天,鲜货不超过24小时,冻品不超过3天,蔬菜类也菜不超过24小时,根茎类不超过72小时。
       12、采购人员应做好台账登记,保管好相关进货凭证,随时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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