售餐卫生管理制度

2016-10-17 09:03 459

       01、保持售(配)餐间内环境卫生,要有防蝇、防虫、防鼠、防尘等设施。

       02、售(配)餐前开启紫外线灯,进行空间及物体表面消毒20—30分钟后,工作人员方可进入配餐间内操作。

       03、进入售(配)餐间的食品必须是熟食品或经洗涤消毒的水果,要求具有相应的色、香、味等感官性状。对未经煮熟的饭菜或未经清洗消毒的水果不得进入售(配)餐间。

       04、凡是售(配)餐间内的工用具必须洗涤消毒干净。售餐前餐具要集中整齐摆放,并用洁净白布盖好。打饭勺、菜勺、汤勺统一用盘托放,不能直接放在台面。

       05、售(配)餐间只能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及必要的工用具。任何杂物及私人用品不准放入。售(配)间内的冰箱为专用,售餐剩下的饭菜、熟食要及时存放在冰箱内。

       06、注意个人卫生,进入售(配)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干净白衣、白帽、白口罩和手套,并在预进间内洗手消毒。不准留长指甲、戴戒指、手表等饰物;不准在配餐间内看书报、抽烟、吃食物和带进任何杂物。上洗手间必须把工作服脱下、再进入工作时重新洗手消毒,穿戴工作衣帽。

       07、煮熟的饭菜在售(配)餐间内不能存放过长时间。最多不超过1.5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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